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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5 展示陈列的表现方法

    2143 5 0 2007-10-15 17:57:29


    1.5 展示陈列的表现方法
    展示陈列的基本表现方法是将广告效果及心理效果放入脑海中,在一步一步引导的过程中,提高引人注目及诱引购买的效果

    。主要是结合以下各点:
    Ø 企划力=将想要贩卖的商品。
    Ø 配置力=易贩卖地点。
    Ø 商品力=丰富的商品种类。
    Ø 表现力=加强陈列方法。
    Ø 说服力=通过广告等进行展示。
    何谓企划力(第1阶段)
    就是将一些适合的商品,集中展示。
    ü 在展示陈列部分中将欲销售的商品,首先以年度计划中的每周为单位来设定预定表。
    ü 接着按照此预定表来决定何为重点商品。
    ü 最后研究其对象,再由适合的主题来进行展示工作。
    何谓配置力(第2阶段)
    将重点商品陈列于明显地点,虽是理所当然之事,但应将其中最想贩卖的商品,陈列于更显眼的高度才行。
    ü 重点商品应陈列于店面,店内的哪个地点能达到效果,而我们就选择那个地点。
    ü 选择重点商品中的最重点商品,而将这个商品陈列于黄金线上(最有效陈列的高度)。
    ü 为了更强烈地吸引人注目,可在展示陈列地点下些功夫,使它们的装饰摆设更为显眼。
    何谓商品力(第3阶段)
    将想要贩卖的商品(企划力)置于易贩卖地点(配置力)的陈列工作决定之后,就要进行丰富的商品种类(商品力)了。不管将多


    少适合的商品放置在多好的地点,一旦附近的竞争店中,在同样的地点,以同样商品做为重点商品,而店中商品种类又比我


    们的货色多时,重点商品的贩卖促进成果是无法提高的。因此,在发挥商品力时,至少在展示期间内,将此商品做为全面展


    示,或是运用表现方法来提高商品价值,使其具备压倒竞争店的魅力。也就是:
    ü 集中主题、商品种类,由丰富感来捉住顾客心理。
    ü 由重点商品及直接与其有关联的附属商品的组合,使顾客感到便利性及愉快的联想。
    ü 设置于引人注目,并具有提高全店形象的地点以及采用良好感觉的陈列方式。
    何谓表现力(第4阶段)
    借着在陈列表现上所下的功夫,使更多的人对重点商品产生关心。
    ü 利用陈列的辅助道具及装饰,来提高注目效果。
    ü 利用色彩,产生心理性反应效果的配色表现。
    ü 利用照明使得店铺更醒目,以达到使通过店前的人驻足于店铺前,并且能更清楚地看到商品的功能。
    何谓说服力(第5阶段)
    有效地展示重点商品的最终阶段,就是提高说服力使顾客产生购买决定。
    ü 将商品个性与顾客的购买动机及行动配合,使其能自由比较及选择。
    ü 明显的表示价格。重点商品上不单只表示价格,也就应有效地附上商品内容及特征。
    ü 揭示服务信息。服务信息即是店铺想要传达给顾客知道的一些服务内容,以言语代表诚实性、亲切性,也表示了贩卖店铺
    的信用。